关于评选二○一七至二○一八学年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通知 (定稿)

作者: 时间:2018-07-12 点击数:

关于评选二〇一七至二〇一八学年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为我校追赶超越和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学校决定评选二○一七至二○一八学年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 并在教师节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学校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人事和工会工作的校领导。

 员: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纪委(监察处)、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和校工会。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 师德先进个人

我校在册在岗教职工,重点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2.优秀教师

我校在册在岗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下同)。

(二)名额分配

各单位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原则上各为1名,优秀教师的推荐名额以在岗教师人数的4%确定。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应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二。

三、评选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一。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7月12日至7月19日,在学校确定的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内,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进行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评选,确定推荐人选名单,7月19日前报人事处。

(二)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后对照评选条件,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三)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评选结果。

(四)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师德评选推荐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校属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过程应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院(部)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推荐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时应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重点推荐在师德表率、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坚持以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要师生公认,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要把热爱学生、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为评选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必备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师德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人数应严格限定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近两学年已获评校级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各单位在推荐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时处级领导干部不列入推荐人选范围。优秀教师推荐人员以教师为主。

(五)下列人员不予推荐:

1.本学年内工作中发生事故或造成重大失误者;

2.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有旷工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4.未参加2017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者。

(六)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工作业绩限定在二○一七至二○一八学年。

(七)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评优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相关表格下载地址:校园网/管理机构/人事处/下载中心/二○一七至二○一八学年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评选。

六、奖励办法

(一)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讲好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道德楷模,形成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二)学校对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1.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2.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西安工程大学委员      西安工程大学

                                  2018712    


附件1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牢固树立四个相统一”(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坚持“四个正确认识”(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能够以“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支持并积极投身学校两校区布局调整、一流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技创新和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等新时代学校追赶超越的生动实践中并取得突出成绩。

(五)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积极,身心健康。

(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牢固树立四个相统一”(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坚持“四个正确认识”(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能够以“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主动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一线教学中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注意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能力强。本学年主讲过一门以上本科生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无任何教学事故,在本学年的教学检查、抽查、问卷调查和学生评教中教学效果优良。

(五)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在评选中对于有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项目(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厅局级项目排名前3名;校级项目排名前2名)的人员应予以优先推荐。

(六)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超额完成科研工作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各教学单位在评选中应予以优先推荐:

1.有厅局级及以上在研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厅局级项目排名前2名);

2.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被SCI、EI、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

3.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厅局级三等奖1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3名;省部级5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附件2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院(部)级党委、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名称

推荐名额

师德

先进

个人

优秀

教师

合计

1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1

3

4

2

机电工程学院

1

3

4

3

电子信息学院

1

4

5

4

计算机科学学院

1

3

4

5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

3

4

6

管理学院

1

4

5

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5

6

8

理学院

1

5

6

9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1

7

8

10

新媒体艺术学院

1

2

3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2

12

体育部

1

1

2

13

材料工程学院

1

1

2

14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1

2

3

15

应用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中澳国际学院)

1

1

2

16

机关党委

1

1

17

直属单位党总支

1

1

18

后勤党总支

1

1

合计

18

45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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