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教师教学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15-06-02 点击数:

目  录

教师教学工作细则... 1

教书育人工作条例... 12

讲稿、教案和教学日历编写的规范化要求... 18

编排课表、调课、停课的暂行规定... 21

多媒体辅助教学基本规范... 23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27

考试管理办法... 32

考场规则... 35

临潼校区作息时间表... 37

金花校区作息时间表... 38

西安工程大学校历.... 39

教学管理部门联系电话一览.... 41


 

教师教学工作细则

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导者,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使教师教学工作更加规范,特制订此工作细则。

一、教师任课资格

(一)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二)熟悉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了解重点和难点。

(三)新开课的青年教师(不含体育、外语等),必须承担一遍以上新开课程的辅导答疑、习题课、批改作业、指导实验等辅助教学环节;新开专业课的青年教师,在承担以上教学环节的基础上,还必须承担一遍以上指导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在完成以上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后,由教研室(系)和学院组织试讲,审核通过。

(四)担任主讲教师前,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所授课程的全部讲稿及教案,并做好必要的实验及上机操作等准备工作。

二、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要求

(一)备课

1.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撰写、修改教案、讲稿,不允许讲稿不作修订,连年使用。

2.教师备课要以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深入钻研教材,精心搞好课堂设计,确定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深度和广度,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将本学科的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充实到教学内容之中,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

3.根据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采用有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4.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后续课之间的衔接。

5.任课教师必须使用教研室(系)指定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改,同时应为学生指定与教材相匹配的参考资料.拟定作业题、思考题及自学内容。

6.教师课前应做好各种教学设备、教具等准备工作,保证教学设备、教具等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积极采用CAI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7.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努力钻研业务,以形成自己授课的特点和风格。

8.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为学生指定或编写相关指导书、任务书等,并指定一定数量的参考资料。

9.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填写教学日历和实验教学任务书,并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周末上交。

(二)授课

1.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组织好课堂教学,认真讲好每一堂课,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做到教书育人。

2.课堂讲授要在保证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的基础上,尽量做到科学性、艺术性。

3.准确把握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广度和深度,讲课要重点突出、难点和疑点讲透,深入浅出,循序渐进,理论联系实际,同时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4.课堂教学应积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加强对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的培养和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既传授知识,又调动学生主动思维,力戒照本宣科。

5.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把不同的学术观点引进课堂,以引导学生正确汲取本学科的最新成果,扩大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辨别是非的能力。

6.要求教师一律用普通话讲课。课堂语言要准确、简练,做到条理清楚,口齿清晰,板书文字工整,板面设计合理。

7.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加强教学之间的互动,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与讲授方式,力求教学相长。

8.课堂教学中,要求教师站立讲授,仪表整洁、大方。

9.注意学生听课情况及课堂纪律,将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系)。

10.教师要按时上课,一学期内一门课程原则上应由一位教师连续主讲,主讲教师一般不得中途离开教学岗位。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11.严格课堂纪律,上课时间教师和学生应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严禁吸烟。

12.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时,教师应能熟练操作,多媒体课件应做到图、文、声、像并茂,达到增大课堂信息量,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课堂讨论

1.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适当安排课堂讨论,课堂讲授与讨论的学时应有一定比例,并在教学日历中注明。

2.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要体现教材的重点、难点、本质内容及内在联系。

3.教师要在讨论前拟定讨论题发给学生,周密设计讨论的内容、要求、步骤、如何引导以及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钻研、充分准备,撰写好发言提纲。

4.课堂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教师要参加讨论的全过程,善于抓住关键,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活跃学术气氛。讨论课宜小班或分组进行,以便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

5.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关键性的本质问题以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水平。对暂不能作结论的问题应留给学生进一步探讨。

6.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情况、掌握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成绩,作为学生平时成绩或学期成绩的评定依据。

(四)实验课

1.实验课应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实验课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实验指导教师应负责实验指导书的编写或选定;有条件的实验室,均应增设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

2.实验指导教师要写出实验教案,准备实验所需的设备器材并预作实验,以便掌握基本情况及标准数据,同时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3.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检查学生预习实验情况,向学生讲述实验原理、步骤、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作好安全教育;实验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巡视指导,启发引导,解答和处理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实验结束后要做好一切善后工作。

4.实验教师与主讲教师要收交全部学生的实验报告,认真批改,批改实验报告的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并做好学生实验成绩的登记工作。

(五)辅导答疑

1.首次承担辅导答疑的教师要随班听课,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认真进行准备,按时做好辅导答疑。没有安排专职辅导教师的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由主讲教师承担。

2.辅导答疑一般在自习课时间进行。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对基础差的学生应重点辅导。

3.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以及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4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质疑,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辅导教师应主动与主讲教师保持密切联系,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把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给主讲教师,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6.各门课程都要做到固定时间、固定地点进行辅导答疑,相关教研室要制定好辅导答疑时间表并向学生公布。答疑时间与课时比例为l:2,专业课的答疑时间可适当减少,但应保证每周不少于一次。

(六)批改作业

1.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每章(节)布置一定量的作业(实验报告),布置作业(实验报告)要做到目的明确、数量适中、难度适当。督促学生按时按量完成作业(实验报告)。

2.教师要对作业(实验报告)用纸、完成时间、解题规范提出统一要求,对潦草、马虎、不合要求的作业(实验报告)应退回令其重做。

3.教师批阅作业(实验报告)一般应全批改,对于作业量大的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每周须收交批改作业一次,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不能低于二分之一。专业课至少两周收交批改一次,须全批改。

4.配有辅导教师的课程,主讲教师也要批改一定数量(不少于1/6)的作业(实验报告),以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

5.批阅作业(实验报告)要认真仔细,注意纠正个别学生抄袭作业的行为,对抄袭作业(实验报告)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并记录备查。一学期内学生的作业(实验报告)累计四次或超过应交次数1/3未交者(抄袭者视同未完成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6.批阅作业(实验报告)的情况要详细登记,作为学生平时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

三、考试

(一)考前复习和纪律要求

1.考前复习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复习工作。

2.考前复习采用个别答疑,对学生提出的所有问题要认真解答,不得集体辅导,不得划重点和考试范围,严禁暗示考试内容。

3.教师要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无关人员透露试题内容。

(二)命题

1.命题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试题覆盖面要宽、难易适中且具有较高区分度,以使考试成绩呈正态曲线分布。其中“三基”类题目占60-65%,综合分析题目占25-30%,灵活运用的发挥类题目占5-15%;实验学时比例较大的课程,试题中应包含实验内容。

2.命题要科学合理,用语准确,数据无误,字迹工整,图表清晰。

3.命题应同时出A、B两套试卷,二者的题量、难度相当;两套试卷连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须在考试前一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评分标准应细化到每一小题和每一个关键步骤。

4.试卷按教务处统一规定的格式书写或打印,并由命题负责人签字,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名,命题负责人全权负责试卷的保密工作并按时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5.多名教师一学期内讲授学时相同的同一课程时,该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三)考试与监考

考试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等不同方式进行,除闭卷之外的其他考试方式,须向教研室申请,所在学院批准,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监考原则上任课教师为一个考场的主监考,监考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须知》的规定要求。

(四)阅卷

1.凡统一命题的课程考试结束后,按照教务处的安排,任课教师采取流水作业,集中阅卷。

2.阅卷一律用红笔,按基本得分单元给出实际得分,卷面汇总成绩应写在卷头或答题卡指定位置。

3.课程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平时成绩包含课堂提问、作业、小测验、实验、实际操作、读书报告、小论文及学习态度等,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任课教师应予开课前确定,并在期末考试前给出平时成绩。

4.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成绩单一式两份连同试卷一并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同时按班填报《西安工程大学考试情况分析表》。

四、实习

(一)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按实习大纲的要求事先下厂了解情况并制定实施计划。

(二)在下厂实习时,指导教师应与工厂带教人员密切配合,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规定,及时检查实习进度、实习日记,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实习质量。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令其停止实习。

(三)实习结束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考评工作,收交、审阅学生实习报告。

(四)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分别上报教研室、学院和教务处存档。

五、毕业设计(论文)和课程设计(含大作业)

(一)指导教师应参照《西安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制定周密的进度计划。课程设计选题应着重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本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或课程设计任务书,帮助学生了解并熟悉课题的目的、内容,并提出明确要求。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做好参考文献、工具书、设备、器材、化学试剂等准备工作。审查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研究思路、实验手段及实现方法、完成条件及预期目标。指导学生填写开题报告,按照进度计划,检查学生执行情况。

(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填写“教师指导记录表”。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每天到指定地点进行答疑指导。

(五)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评阅每份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写出评定意见并审查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资格。

(六)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设计过程的能力、设计质量和表现,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教书育人工作条例

各学院(部)、系(教研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切实加强和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修订下发本条例。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21世纪教育提出的战略决策。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在教师。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会学生做人做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实现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教师坚持教书育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大学教育的基本特色。

第二条  教书育人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需要。教师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上自觉地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学生,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教学各个环节之中,具有其他思想政治工作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和深远影响。

第三条  教书育人是提高教师素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高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为人师表的自觉性,促使他们不仅在业务上做学生的导师,而且在思想上、政治上做学生的表率;有利于增强教师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责任感,发扬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而献身的精神。

二、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

第四条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所有教师应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增强在教书中的育人意识,加强教学工作的科学性和思想性,自觉地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教学,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教育渗透到各个教学环节中去,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启迪智慧、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和实事求是、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第五条  教师的言行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工作,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发扬敬业爱岗、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教学与研究、教学与进修、理论与实践、个人与集体诸方面的关系。要认真对待教学工作。对教学工作精益求精,积极实施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要以勤奋、严谨的治学精神,严肃认真的教学态度,积极奉献的高尚品质和表里如一的思想作风去感染学生、教育学生。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努力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艺术性。

第六条  教师在精心培育人才方面负有特殊的责任,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平等待人,更要善于发现和开发蕴藏在学生身上的潜在的创造性品质。教师与学生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启发、相互激励,弘扬中华民族“教学相长”优良传统。对学生要从爱护角度出发,以诚相待,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在教学中对随意缺课、抄袭作业,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严肃、耐心地批评教育,要适应青年的特点,坚持说服教育和疏导的方针。

第七条  教师要从本课程出发,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教师不仅要严格要求学生学好所授课程,而且要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主动与学生所在班的辅导员、所在院系的领导交流情况,互相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  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学生班兼职辅导员,通过定期参加班级活动、个别谈话以及与任课教师交流情况,对学生在学习纪律、学习方法、学习态度、学习目的、专业思想和毕业分配等方面反映出的思想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疏导帮助,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青年教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前至少兼任过两年的学生辅导员,并进行考核。

第九条  文化素质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切人点。文学艺术课教师,要将美育融入教学全过程,增强学生的美感意识,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第十条  政治理论课(含思想品德课)教师对培养学生负有重大责任,要不断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有的放矢。为此,推行政治课教师每学年重点联系一个班的制度,参加该班的政治活动,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正确的解答。每学年要有一篇符合学生思想实际的调查分析报告,或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设想意见。

第十一条  研究生导师必须认真执行导师负责制,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修养和业务知识的提高。对研究生进行道德教育,注意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使研究生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各方面都成为本科生的榜样和模范。

三、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学校各级组织都要加强对教书育人工作的领导。教书育人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主管教学的校长分管,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人事处、校工会、团委、学生办、党委宣传部协同配合。每学期至少集中研究一次教书育人工作。

第十三条  各学院(部)要有一位行政负责人具体领导教书育人工作,学院党组织、工会配合。根据校党委和行政提出的要求,采取措施,作出具体安排,并定期进行检查,不断改进提高。

第十四条  要把教书育人的群体作为重点。教研室要把教书育人工作列为教研室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学期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党员教师要起模范作用,教师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有一次组织生活会研究、检查教师党员教书育人的情况。

四、考核与奖励

第十五条  各学院(部)、系(教研室)每年都要把教师教书育人的表现和成绩列为学年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记人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晋职提级,评选优秀教师和教学优秀奖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教节育人成绩突出的教师。

第十六条  对教学和指导研究生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不能为人师表或不能胜任教学要求、多次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将不予聘任教师职务并及时调离教师岗位,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每两学年召开一次教书育人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教师。对评选出的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讲稿、教案和教学日历编写的规范化要求

一、讲稿

讲稿是为完成课程教学任务而书写的教学内容文字稿。应是在掌握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教师个人理解和认识编写的课程教学文件。讲稿应按章节顺序撰写,注明板书标题层次,对于重点、难点应采用适当方法处理。讲稿的一侧应有一定空余,以便随时补充、修正。

二、教案

教案即教学方案,是实施课程教学的具体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课程任务、教学目的和主要内容;课程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要求、所选教材和主要参考书目。应以每堂课或章节为一单元进行编写,写明这堂课或章节所介绍的内容的提要、要求、重点、难点、讲述方式(引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层次安排及时间分配)、板书设计、作业、教学手段和其他教学环节等。

三、讲稿与教案的区别

编写讲稿与教案应了解所教专业的教学计划、所授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本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明确重点和难点;了解学生学习的基础,先修课及后续课的教学情况;按教学大纲要求、在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进行。其形式可以多样,讲稿和教案可以分开编写,也可以合二为一。分开编写易于自成体系,一目了然。两者合二为一有利教学实施。对于不同类型的课程,讲稿和教案的编写应有不同的侧重。如体育、艺术类等一些实践性较强、讲述内容不多的课程应以写教案为主,讲稿为辅;而以讲述为主的课程,特别是逻辑性很强的课程应以讲稿为主,教案为辅。讲稿、教案可以反映每个教师的个性和个人风格,有利于教学过程、教学形式的多样化和相互学习,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已讲授过多次的课程,其旧讲稿和教案应根据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及时进行补充和修订。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必须完成本门课程内容2/3以上的讲稿和全部教案。

四、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是教师实施课堂教学的具体日程安排,也是领导、专家听课、检查的依据和学生了解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的重要渠道。因此,每一位教师的每一个课头都必须认真填写教学日历。填写教学日历时,要具体到每章、每节和每次课的主要内容及上课的日期、周次。习题课、讨论课、实验课、电教课等教学环节,都要清楚地反映在教学日历中。

教学日历中课程名称的填写,要与计划中所任课程名称完全一致,不要写简称或教材名称。教学日历左上角的学生班级一栏,应写清本课头所有班级。下半学期开课教师及兼职教师、外聘教师,也应按规定填写教学日历,并及时上交。

教学日历必须在每学期第二周前,由各学院(部)收齐,交教学质量科,不得拖延。

每学期开学初,各学院(部)要按以上要求对所有任课教师的讲稿、教案和教学日历进行检查,并形成制度。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编排课表、调课、停课的暂行规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现制定排课、调课的暂行规定。

一、课表编排

(一)课表编排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进行,编排时要统筹兼顾,精心设计,力求科学合理。

(二)为确保课堂教学效果,分班授课时的学生人数原则上按照学校教师定编时确定人数安排。

(三)体育课实行男、女生分班上课。

(四)教师对所授课程的教学安排有特殊要求时,应在教学任务书的备注栏内注明,并于课表编排前报送教务科,在不违背教学规律且教学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予以解决。

二、课表变更

(一)为了保证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必须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变更课表内容(授课时间、地点、授课教师、学生班级、课程名称)。

(二)任课教师因事不能上课或需要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时,须提前一周办理停课或调课手续,任课教师因病不能上课时最少提前一天办理手续(持校医院证明),届时任课教师应填写“教师调(停)课申请表”,经教研室、学院领导签字同意,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科签发“教师调(停)课通知单”,方可通知学生所在学院,予以实施。

(三)开学第一周不办理调(停)课手续。

(四)因故需中途更换任课教师时,应提前一周办理更换手续,届时由教研室提出申请,学院领导签字同意,教务处批准,方可实施,严禁私自更换或找人代课。

(五)全校性停课,应由教务处提出申请,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课程授课学时必须保证,因故停课所缺课时,任课教师事后必须补足,补课时间报教务处备案。

(七)任课教师在职进修而与授课时间发生冲突时,应尽量调整个人进修学习时间,不调或少调授课时间为宜。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均以教学事故论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多媒体辅助教学基本规范

多媒体是计算机技术与表现艺术的结合,它为教学提供了一种崭新的环境和工具,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为更好地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多媒体教学的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我校多媒体辅助教学基本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教学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教师的精力投入、学术造诣、教学经验和教学艺术。教师的课堂讲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它通过语言和非语言(神态、体态等)表达形式,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创新思维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多媒体屏幕显示只是教师为实现上述目标而采用的辅助手段,代替不了教师的主导作用。

第二条 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和使用,要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他们积极思维,培养他们自主获取、选择学习和使用信息的能力。

第三条  教师要以积极的态度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课程、同一课程中的不同内容,以及教师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作和使用多媒体课件。对某些课程或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教师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媒体,如传统挂图、表格、模型等方式进行教学。

二、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制作

第四条  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是体现教师的学术造诣、讲授思路、教学风格、教学经验的一种载体,是教师个人精心组织教学的现代化教案。因此,在开发、制作多媒体课件时,要认真研究教材内容,充分理解教材的知识结构和内容体系,设计好多媒体课件的蓝本;在教学内容的选取、组织和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等方面狠下功夫。

第五条  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制作技术的基本要求:

1.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的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有助于学生对所授内容的理解、掌握。

2.课件页面帧数要恰当,每帧所用颜色不宜过多,各章节前景色和背景色选取应特别注意显示的清晰度,保证视觉效果。

3.文字应简练、规范,字号要适当,图形、图像清晰,要有适当的动画;重点、难点处要突出标明,保证视觉效果,保证教室后排座位的学生能看清。切忌密密麻麻的小字布满每帧页面。

4.要有导航和互动功能,以便教师灵活驾驭教学内容,师生互动开展教学活动。

5要有适当的动画,演示比较抽象不易理解的内容。

第六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定期举办教育技术培训班,为教师提供现代教育技术指导,并提供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平台,建立素材资源库。

三、对教师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的要求

第七条  教师在课前要精心备课,设计好讲授内容和多媒体显示相配合的教案;每门课授课前,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所装软件、操作方法;上课时提前进入教室,检查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正常运行;一旦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不能停课,应坚持用粉笔板书,照常讲课。

第八条  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应做到多媒体与传统教学有机配合,使学生能实现听、看、想的统一,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让学生有思考和笔记时间。

第九条  教师应站立讲课,最好用教鞭指点屏幕上的内容,引导学生视线,集中注意力,增强教学效果。教师不应坐在操作台前,面对电脑显示器“照屏宣科”。

四、对多媒体辅助教学的管理

第十条  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和有关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多媒体辅助教学课堂,了解多媒体辅助教学状况。对学生意见大、效果差的多媒体辅助教学,采取改进措施,必要时可暂停其多媒体辅助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  多媒体辅助教学在我校还处于发展阶段,各教研室要积极开展多媒体辅助教学研究,发扬团队智慧力量,提高多媒体辅助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  各学院应组织人员对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进行审查,组织观摩教学,推动多媒体辅助教学不断完善。

第十三条  教师首次进行多媒体辅助教学,需填写多媒体辅助教学申请表,学院要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讲,确认达到教学质量要求并能发挥多媒体作用方可同意作为多媒体课程。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科安排多媒体教室。

第十四条  对部分内容适应多媒体教学的课程,由教学院长审查,可申请临时安排多媒体教室,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专家组进行监控。

第十五条  教务处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和增补多媒体设备,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先进性。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教学管理,增强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做到依法治校,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教学事故是指由于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的工作过失,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方面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事故。

(二)教学事故的类别分为(A)教学运行事故,(B)教学管理事故,(c)教学保障事故。

1.教学运行事故是指教学人员在组织教学的过程中由于违反教学规范,造成教学运行中断或其它影响教学各环节正常运行的责任事故。

2.教学管理事故是指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组织管理的环节中,由于失职或失误造成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受到影响的责任事故。

3.教学保障事故是指学校教学辅助部门、供应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或失误造成教学运行受阻,影响教学秩序的责任事故。

(三)根据情节和后果,教学事故分为三级。

一级(Ⅰ)为重大教学事故,包括由于不执行教学管理有关规定造成重大不良后果;在组织教学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提供教学设施、设备及服务工作出现重大问题,致使不能正常进行教学;不执行上级职能部门布置和下达的教学任务、工作安排等,使工作受到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和影响。.

二级(Ⅱ)为严重教学事故,包括未履行有关教学管理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安排教学、组织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中因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消极执行上级职能部门布置和下达的教学任务、工作安排等,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三级(Ⅲ)为一般教学事故,指在教学过程、组织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中出现失误,能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严重影响;提供教学设施,设备以及服务工作中出现失误,能及时予以补救;其他教学工作失误,能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影响。教学事故类别及级别见《西安工程大学教学事故界定表》(附件)。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

(一)出现教学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发现人或知情人应及时报告事故责任人所在学院(部)、部门及教务处。学院(部)、部门认定事实后,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附件2),由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依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对事故提出认定意见,报教务处审定,根据事故类别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出现三级教学事故者,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教务处通报批评,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聘期内出现二级教学事故者,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教务处通报批评,人事处依据事故认定结果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事故责任人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聘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教务处通报批评,人事处依据事故认定结果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事故责任人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教学事故者,第二次事故按高一档教学事故处理,根据事故情节和本人态度,由人事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校查看等行政处分。

(三)教学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能以部门或集体代替责任人,要按岗位职责追究到人。凡对本单位教学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者,追究该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该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优秀)单位。

(四)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其单位负责人或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复议。

本办法由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与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西安工程大学教学事故界定表

事       项

A

A1

在教学过程中、散布、宣扬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四项基本原则或宣扬违背公民道德的观点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论

A2

课堂教学中出现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等有重大错误;计算推导有较多错误

A3

未按照教学大纲内容要求,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经批准减少总学时

A4

备课不充分,课堂讲述照本宣科,学生意见大,经批评教育未改善

A5

未履行手续擅自停课

A6

未履行手续擅自委托他人代课或调课

A7

上课迟到、中途离岗及提前下课

A8

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睡觉、缺课等现象不制止

A9

上课时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A10

未履行手续擅自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

A11

考试前向学生暗示、泄漏试题

A12

在评卷过程中,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无故加减分数或更改成绩;没有平时考查的原始记录,随意给定平时成绩

A13

对毕业设计(论文)或课程设计的指导不负责任;出现严重抄袭现象,且未及时发现和纠正

A14

在实验、实习及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中,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严重人身事故或大型仪器设备损坏以及恶劣社会影响

B

B1

新学年开学后,仍未书面制定或确定教学计划:未按正常程序审批,擅自修改教学计划


 

事       项

A

B2

将计划内课程漏排或错排,造成教学、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设计)未能正常进行

B3

来按时向上级部门呈报材料,造成严重后果者

B4

试卷命题、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故意泄密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试卷泄密而不及时上报;试卷遗失的

B5

徇私舞弊更改学生成绩或档案,造成重大影响

B6

成绩未及时登录;造成无成绩的或成绩登录错误在两个学生以上的

B7

考试题未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批准

B8

未按规定时间送交考试成绩,拖延l周以上而影响教学进程

B9

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造成重大影响

B10

学生达到学籍变动条件,有关人员故意不上报或不如实上报

B11

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严重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或考试无法进行;监考人员听任作弊或发现学生违纪和作弊不上报

B12

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B13

教研室(系)或学院(部)没有按时报出教材计划,使学生在开课2周内尚未得到教材,影响正常教学

C

C1

擅自占用教学场所,致使停课或考试改期

C2

在上课时问内,上、下课响铃时间出现明显误差,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C3

教学设施损坏未及时申报修复,影响上课

C4

教学管理人员未按时开门,对上课、考试造成严重影响

C5

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伊卫生状况差,未能按规定清扫和整理,造成不良影响


 

考试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考试的检测考核功能,维护考试的公平客观性,使我校的考试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命题

(一)命题要科学合理,用语准确,数据无误,字迹工整,图表清晰,避免原则性错误。

(二)命题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试题覆盖面要宽、难易适中且具有较高区分度,以使考试成绩呈正态曲线分布。其中,“三基’噗题目占60-65%,综合分析题目占25-30%,灵活运用、创新发挥类题目占5-15%;实验学时比例较大的课程,试题中应包含实验内容。

(三)命题应同时出具A、B两套试卷,二者的题量、难度相当;两套试卷连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须在考试前一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评分标准应细化到每一小题和每一个关键步骤。

(四)命题试卷按教务处统一规定的格式书写或打印,并由命题负责人签字,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名,命题负责人全权负责试卷在交付教务处考试中心前的保密管理工作。

(五)多名教师同时讲授同一课程时,该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试卷由教务处从A、B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取。

(二)考试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等不同方式,除闭卷之外的其他考试方式,须由任课教研室申请,所在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的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监考教师由任课教研室所在学院选派,届时由教务处组织考场巡视。

(四)每一考场设监考两人,任课教师为其中一个考场的主监考。

三、阅卷

(一)凡统一命题的课程考试结束后,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各位任课教师按评分标准流水作业,集中阅卷。

(二)阅卷一律用红笔,按基本得分单元给出实际得分,不能出现负分,卷面汇总成绩应写在卷头或答题卡指定位置。

(三)课程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结合平时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包含课堂提问、作业、小测验、实验、实际操作、读书报告、小论文及学习态度等,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任课教师应予开课前确定,并在期末考试前给出平时成绩。

(四)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成绩单一式两份连同试卷一并送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同时填报《西安工程大学考试情况分析表》。放假前各学院教务员将成绩单一份及《西安工程大学考试情况分析表》一并交教务科。

四、试卷保存

(一)试卷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按学期、课程门类存放。

(二)若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复查。


 

考试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所学知识的程度及其运用能力的重要测试手段,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检验,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学校的教学水平。为严肃考风考纪,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场规则。

一、考试前十分钟,学生应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的查验。

二、考生座位的安排实行“单人单桌”、“隔列空位”的方法,学生应按监考人员随机所放考试卡位置就座。凡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者,不发给试卷。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规定的文具和用品。不得将书籍、笔记、稿纸、通信工具及其它物品带入考场,未经允许带人的物品,须按监考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

四、无证者、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或考试规定的书写笔,字迹工整、清楚。答案必须书写在试卷内(答题卡),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六、试卷印制如有错漏或字迹、图表不清楚,由主考教师向全体考生说明,考生不得相互询问;考生若有问题需要提出时,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由主考教师给予答复。

七、考生要服从监考教师的现场指挥、调度和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

八、考场内保持安静,考生不准左顾右盼、互相交谈;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准互相借用文具、计算器;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互换试卷、传递纸条等。

九、考试期间考生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不准离开考场。凡离开考场者,试卷按已交卷对待,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

十、学生提前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内交谈。

十一、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翻放在自己的课桌上,等监考教师收齐清点完毕,宣布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拖延交卷,警告无效,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十二、违反考试规则,有考试作弊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规则适用于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内校际考试。


 

临潼校区作息时间表

项    目

作息时间

起    床

6:00

早    操

6:20~6:45

早    餐

6:45

早    读

7:15~7:50

预    备

7:50

第一节课

8:10~8:55

第二节课

9:05~9:50

课间操

9:50~10:10

第三节课

10:10~10:55

第四节课

11:05~11:50

午    餐

11:50~12:50

午    休

12:50~13:45

预备

13:45

第五节课

14:00~14:45

第六节课

14:55~15:40

第七节课

15:50~16:35

第八节课

16:45~17:30

晚    餐

18:00~18:50

晚自习

19:10~22:00

教室熄灯

22:30

宿舍熄灯

23:00

职工办公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45

(不分冬春季、夏秋季)


 

金花校区作息时间表

冬春季时间

项    目

夏秋季时间

6:00

起    床

6:00

6:20~6:45

早    操

6:20~6:45

6:45

早    餐

6:45

7:15~7:45

早    读

7:15~7:45

7:45

预    备

7:45

8:00~8:50

第一节课

8:00~8:50

9:00~9:50

第二节课

9:00~9:50

9:50~10:l0

课间操

9:50~10:10

10:10~11:00

第三节课

10:10~1l:00

11:10~12:00

第四节课

11:10~12:00

12:10

午    餐

12:l0

13:45

预    备

14:15

14:00~14:50

第五节课

14:30~15:20

15:00~15:50

第六节课

15:30~16:20

16:00~16:50

第七节课

16:30~17:20

17:00~17:50

第八节课

17:30~18:20

18:00

晚    餐

18:30

19:00~19:50

第九节课

19:30~20:20

20:00~20:50

第十节课

20:30~2l:20

19:00~21:30

晚自习

19:30~2l:20

22:30

教室熄灯

22:30

23:00

宿舍熄灯

23:00

职工办公时间

8:00~12:00

上午

8:00~12:00

14:00~18:00

下午

14:30~18:30


 


 


 

教学管理部门联系电话一览

校教务处各科室办公电话:

处长室:82330036   83116108

副处长室:83116107   83116033   83116070

办 公 室:82330038   83116278

教学研究科:83116298

临潼校区教务科:83116071

金花校区教务处:82330558

实践教学科:83116035

教学质量科:83116096

各学院(部)办公室电话:

(8311、6277开头均为临潼校区电话)

纺织学院:82330418

机电学院:62779108

电信学院:83116636

环化学院:82330168   62779031

管理学院:83116276

服装学院:82330209

人文学院:83116268

理 学 院:82330277   83116651

计算机学院:62779036

艺工学院:82330240

应用技术学院:82330229

体 育 部:82330231   83116227

思 政 部:8311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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