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6-04-07 点击数:

               工程大教字[2007]11号

    校外实习是学生熟悉社会、开阔视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增强学生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学院要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大纲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尽可能集中安排在专业对口、技术设备先进、条件完善的实习基地进行。必要时,校外实习也可以采取分散的方法进行。要做到实习内容充实,确保实习质量。

    一、集中实习管理办法

    (一)实习计划与组织

    1.各学院要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实习前组织相关教研室编写实习任务书、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成绩考核办法、评分标准。

    2.教研室要指定实习带队教师及负责人,组织好实习队和划分实习小组。

    3.实习带队教师应做好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落实实习任务和场地,安排交通、住宿等有关具体问题。

    4.实习前教研室必须组织学生学习实习计划、实习任务、实习纪律等。

    (二)实习教学的实施

    1.实习带队负责人应按计划要求,和实习基地负责人一起安排学生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要求;要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专业教育、安全教育,及时处理实习中的各种问题;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和学院取得联系。

    2.实习带队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带队教师会议,统一要求。每完成一个实习段,应召开实习组长会或全体学生会议,讲评实习情况,表彰实习中的好人好事,指出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实习任务

    3.学生应认真写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对实习报告的内容格式等,各专业应提出明确要求。

    (三)实习教学的检查与总结

    1.实习期间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采用多种形式对各实习队进行检查,及时指导实习。带队教师应定期主动向教研室汇报实习情况。

    2.带队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日记,布置实习作业,指导和批阅实习报告;要经常与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人员交换意见,对学生写出恰当的评语,评定实习成绩。

    3.实习结束后,带队教师负责人应主动请实习单位填写评价表;教研室应认真组织全体实习师生进行实习总结。总结报告、实习单位评价表应交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阅。

    (四)资料存档

    实习队负责人将学生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单位评价表全部交教研室存档;实习成绩报学院办公室。

    二、分散实习管理办法

    (一)校外分散实习的联系

    1.校外分散实习指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需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家长同意方可进行,但联系实习时不能占用上课时间。

    2.校外分散实习要求同一单位尽量不少于2人。

    (二)校外分散实习单位的选定

校外分散实习单位应是专业对口的企业、科研单位和技术性公司,也可同时接纳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三)校外分散实习指导教师的聘请

    1.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和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

    2.校外指导教师由学院聘请,并颁发聘书。

    (四)校外分散实习办理程序

    1.学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同《实习大纲》一起送达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在申请表上盖章同意,并指派1名及其以上人员担任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学生方可前往实习。

    2.所有联系工作应在实习之前完成。

    (五)校外分散实习管理

    1.实习前,教研室应指定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对各分散的实习生进行管理,讲明实习目的和实习大纲要求,并宣布实习纪律和注意事项。

    2.学生校外分散实习必须有工作日记和实习报告,由校外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表现和所掌握的工作技能给出实习评价,校内指导教师结合学生的工作日记、实习报告及单位评价确定学生的实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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