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1-10-14 点击数:

关于实验技术人员与教师岗位和地位的等同管理法

实行实验技术人员与教师等同管理的管理方案,其主要宗旨是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的潜能,消除技术人员与教师长期形成的隔阂,促进物理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为了做好这项较为复杂的工作,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1、技术人员与教师工作年限、职称、学历、业绩等平等对待。如聘岗时,在二级学院内同档次教师和同档次技术岗的津贴额完全相等;

2、在聘岗完成和超课时津贴发放及奖励(特殊贡献、科研奖励)完毕后,所剩缺编费经民主决策确定分配办法;

3、不论教师还是技术人员都要熟悉和管理若干个实验(普物、中级、专业实验)的相关设备;

4、超课时费按新办法计算(定编办法);

5、专科实验、专科课程艺工以及外来课程的课时费归代课者所有但不能超过正常时费15%,其余归教研室所有。专科实验的上课方式与本科相同:

6、不论教师和技术人员,凡代实验课者均承担自己所承包实验的仪器维护和维修,不能维修者向综合实验室主任提出维修指导或购置要求;

7、中级实验课按每次课计4学时计算;

8、应用物理专业普物实验按新办法计算工作量,或由一个承包或各人分包;

9、专业物理实验与工科相同部分由各实验承包者上课,不同部分的仪器设备分摊到上实验课的技术人员或教师;

10、为适应职称普升,应用物理系有权把技术人员教学工作量记在有关教师名下,把教师的仪器维护、维修记在有关技术人员名下,但津贴课时费等均应

发放给实际工作者;

11、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津贴与教师对等后缺额资金由缺编费支付;

12、每个学生,每个实验成绩由上实验课者用学生名册给出,学生的总成绩汇总由每个上实验课者包班若干个班级进行汇总,成绩单签名挂名者签署;

13、带实验课的技术人员不再坐班;

14、管理仪器者为所管房间的安全与卫生的第一责任人,综合实验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15、实验课的上课时间由承包实验者与学生班级直接预约;

16、该文件的解释权归理学院;

17、该文件从2004年9月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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