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度“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17 点击数:

全院各班: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品学兼优的高技术人才,我院多方筹措,积极联络社会资助项目。2016年,我院与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积极联系,设立了“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专项奖学金”,现将评选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三、四年级物理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学习成绩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遵纪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五名;

3、同等条件下,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优先;

4、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或在各级无损检测技能竞赛中获奖者;

5、同等条件下,愿意毕业后赴甲方就业的学生优先;

6、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再申请。

三、名额分配

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为3000/人;二等奖2名,奖励金额为2000/人;三等奖3名,奖励金额为1000/人;共计10000元。

四、几点要求

1、相关班级务必通知本班学生,确保全班学生知晓本次评选事宜;

2、相关班级申请同学请在本周五(1021日)前上报评审表(纸质、电子)、上一学年教务系统导出成绩单(竖版)一式一份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完申报名单后,提交学院审核,审核后予以公示;

4、公示完成后,报资助方(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发放;

5如遇资助方原因资金未能及时到账,则该奖学金评定只有荣誉奖励没有资金奖励。

                                                       理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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