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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理学院2025-2026学年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理学院

时间: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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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学校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文明班集体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除外),均可参加评选(2026年分专业、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班级参评)。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的校、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干部,班团支部干部以及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其中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除外),均可参加评选(2026年分专业、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班级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集体评选条件

   1. 在评比学年内该班级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遵纪守法、文明向上,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文明风气。

2. 在评比学年内该班级诚信考试率为100%,且班级门次及格率97.00%及以上。

   3. 在评比学年内该班级学生所在宿舍安全卫生管理量化积分均为良好及以上。

4. 在评比学年内该班级综合测评得分(班级思想建设、班级组织建设、班级学习状况和班级文明建设四项考核内容得分、加分、扣分合计得分)不低于90分。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无在网络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的行为。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按时缴纳学费。

(4)学习成绩优良,2025-2026学年各门课程结课考试成绩(不含补考、重修成绩)均及格以上。

2.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优秀,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本年级专业排名前20%,且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3A2B及以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测评成绩≥85分评定等级为A,测评成绩≥75分评定等级为B)。

3. 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且2025-2026学年学生所有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单科结课考试成绩(不含补考、重修成绩)不低于80分。

4.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优秀学生干部在2025-2026学年任职满一学年,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师生认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本年级专业排名前50%。

5. 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相关评选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在2025-2026学年期间有突出获奖成果、公认优秀论文、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省部级以上比赛、重大活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6. 直接认定条件

在涉及安全稳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避免重大损失的学生,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在满足基本条件(1)、(2)和(3)的基础上,由学院依据事实认定贡献后,报学校审定,给予认定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者不可兼得。

三、推荐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表

年级/团学组织

文明

班集体

优秀

学生

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

2023级

1

6

0

4

2024级

1

12

1

6

2025级

1

10

0

5

团学组织

/

/

/

4

合计

3

28

1

19

四、工作程序

   (一)文明班集体评选须由班委在“智慧学工”系统“荣誉称号审核”模块填报,相关支撑材料(班级综合测评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智慧学工系统,由学院初评,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学生本人在“智慧学工”系统“荣誉称号审核”模块填报,相关支撑材料(含成绩单、红色标注本人信息的综合测评排名、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经班级基层组织推荐、年级辅导员推荐后报学院审核。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五、申请时间

申请同学于10月19日前将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理学院242办公室处,并在智慧学工APP进行在线申请。



理学院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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