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理学院

时间:2024-10-29

点击:

各位研究生:

为表彰研究生中政治坚定、德育先进、成果突出、表现优异的优秀个人及团结向上、奋发进取的先进集体,根据学校有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审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西工程大研字〔202226号)文件中《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我院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2.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公益活动,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3.参评学年内个人无考试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

4.参评学年内个人及集体无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

(二)优秀研究生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生活简朴、热爱劳动,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申请人德育测评模块不得低于90分。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所有课程初试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50%,智育测评模块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3.身心素质健康: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素质健康。

4.科研学术优秀: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奖、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专利获得授权等,在科研学术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条件

1.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的第1条和第3条的条件。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智育测评模块考核合格,无不及格成绩,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活动,工作积极肯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4.严于律己,关心集体:自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抵制有害于研究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有集体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和社会工作,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校研究生会、学院研究生分会、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任职满一年及以上的研究生。

、材料上交

研究生本人、班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研究生先进集体申请材料(附件1234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班级汇总材料(附件5、6、7电子版班为单位于10月30日下午15点材料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doc

、学院评审

1.学院将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公平公正评选;

2.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两者不可兼得;

3.学院将优生优干两个荣誉称号统筹考虑,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2023-2024学年在志愿服务、校院两级中心工作、研究生班级日常管理等工作中积极参与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4.评审结束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初评结果。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 XPU理院小圈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西安工程大学理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