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经研究,现将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2日至9月24日,共3天。其中9月22日(周六)、23日(周日)为双休日,9月24日(周一)为法定假日。
二、2018年国庆节放假调休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周一、周二、周三)为法定假日,10月6日、7日(周六、周日)为双休日,10月4日(周四)、5日(周五)调休。
三、教学安排调整:9月29日(周六)上10月4日(周四) 的课程,9月30日(周日)上10月5日(周五)的课程。
四、放假期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校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既定工作安排,做成好校庆相关工作,确保校庆工作稳步推进。
(二)学校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安排,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备勤。各学院值班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于9月20日前报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备案。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妥善处置。
(二)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做好教学调整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三)学工部、研工部要牵头做好辅导员值班安排,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上课。
(四)后勤部门在节日期间要保障正常服务,做好相关工作。
(五)保卫处放假期间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好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六)基建处要做好在建工地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七)校属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水、电、门、窗等安全检查,并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
(八)放假期间严禁各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马磊83116236 QQ:267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