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进一步完善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

作者:王慧敏 时间:2018-03-15 点击数: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20179月以来,教务处陆续下发了关于修订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务处文件2017[46]号)及《关于修改和完善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初稿的通知》,对2017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范围、格式、内容及规范做出了明确要求。在全体教师辛勤努力工作下,20183月,我院向教务处提交了本部门对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及审核表,具体工作及要求如下:

一、完善范围

本单位在2017版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规范格式

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模板要求统一规范,文字严谨、内容简明扼要、名词术语准确,不得随意改变和删减条目,不得变更排版格式;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核方式等重要信息应与2017培养方案保持一致;教学目标及其对毕业要求的支撑要与培养方案中本课程的指标点相匹配对应补充完整英文课程简介。

三、加强领导

1.我院领导提高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分工明确,按照由撰写人——审核人——审批人层层把关的工作程序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每门课程均组织专家进行逐一审核,保证大纲规范完整。

2.明确落实每门课程教学大纲的撰写人、审核人,明确本单位教学大纲的收集、整理、协调、联络、上交负责人,保证人员明确职责。

四、工作安排

1.教师修改(420日—510日)

大纲撰写人应严格按照教务处文件2017[46]号相关要求,并对照《关于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审查情况的详细通报》逐一修改完善,完成后上交系(教研室)主任。

2.系(教研室)检查汇总(511日—516日)

各系(教研室)主任作为审核人,认真审查该系(教研室)所开课程教学大纲基本格式准确,并填写《2017版课程教学大纲明细表》。

3.学院审核(517日—531日)

我院组织专家组审核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并填写《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小组审核意见表》,及时反馈意见后修改,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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