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1-10-14 点击数:

一、治安保卫:

1、治安保卫工作人人有责,下班时应将各室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自来水,不留火种。

2、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敢于同一切违反法律行为作斗争。

二、使用要求:

1、教师取放仪器,必须通过实验员,演示仪器及材料由各备课组长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填写演示实验章节、器材名称、规格、数量),提早三日通知,学生分组实验,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填写分组实验名称),提前一周通知。

2、实验员接到演示、分组实验通知单后,立即将演示、分组实验仪器配好、 校验好,由备课组长经事前试做或检查一遍无问题,由备课组长验收签字,用毕后,由实验员验收、清点有无短少或损坏,坚决杜绝口头通知。

3、教师、实验员、学生使用仪器,如因正常工作造成损坏,可不予赔偿,使用不当粗枝大叶而造成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登记,并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赔偿,如系贵重仪器,应报领导处理。

4、演示、分组实验仪器实验结束后,对每件仪器要及时进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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